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77号提案的答复函

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77号提案的答复函

时间: 2025-07-28 09:5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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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加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陕西省地震应急预案的提案》(第27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地震应急响应级别与救灾响应级别同级同时启动的建议

您在提案中建议“地震应急响应级别与救灾响应级别同时同级启动”,这充分体现了您对地震应急工作的高度关注和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负责态度。通常情况下,这两个响应可以同时启动,但并不会完全“同级”启动,并且两者在启动目的和内容上存在差异。它们属于灾害应对链条上的不同环节,需要相互配合,但级别对应关系并非严格一比一。

一是定义与侧重点不同。地震应急响应主要聚焦于灾害发生后的紧急救援阶段(通常指灾害发生后72小时黄金救援期)。其核心目标是抢救生命、控制灾情、保障基本生存条件(如打通生命线、医疗急救、控制次生灾害等)。而救灾响应主要聚焦于灾害发生后的过渡安置和恢复重建阶段(包括紧急转移安置、基本生活救助、灾情评估、卫生防疫、恢复重建等)。其核心目标是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支持灾后恢复。

二是启动依据不同。地震应急响应的启动依据主要是地震灾害的规模、破坏程度、人员伤亡和可能造成的次生灾害风险。而救灾响应的启动依据主要是灾害造成的实际损失情况,特别是人员紧急转移安置数量、房屋倒塌损坏情况、基本生活需求缺口、基础设施损毁程度等。

三是级别对应关系不同。虽然两者都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四个级别,但不存在严格的“同级”对应关系。一次重大地震发生后,根据地震破坏的严重性和紧迫性,地震应急响应可能直接启动很高的级别(如Ⅰ级或Ⅱ级),以最快速度调集力量投入抢险救援。而救灾响应的启动级别,往往需要在对初步灾情进行评估后才能确定。可能启动与应急响应相同级别,也可能低一级或高一级,这主要取决于发震时间、震中是否为人员密集区、震中地区构建筑物的抗震等级等等。例如一次破坏力极强的地震,可能触发省级地震Ⅰ级响应,但发生在偏远人口稀少地区,实际造成的需紧急转移安置人口和房屋倒塌数量可能达不到省级救灾Ⅰ级响应的标准,救灾响应可能启动Ⅱ级或Ⅲ级,随后地震应急响应也会因为实际受灾情况相对应降级。反之,一次震级中等但发生在人口稠密地区的地震,可能触发省级地震Ⅱ级响应,但造成大量房屋倒塌和人员需安置,救灾响应就可能启动省级Ⅰ级响应甚至国家Ⅰ级响应,随后地震应急响应也会因为实际受灾情况相对应升级。

四是两者时间顺序与配合。地震应急响应通常是最先启动的。地震发生后,首要任务是救人,所以相应的应急响应会迅速启动。救灾响应紧随其后或在应急响应启动的同时/稍后启动。因为救援行动本身就需要后勤保障(如救援队伍补给、临时安置点设置),而大规模的受灾群众安置和生活救助需求会在救援过程中迅速显现。两者高度协同,高等级的地震应急响应必然伴随着相应级别的救灾工作,只是启动救灾响应机制是将其系统化、规范化地纳入国家或各级地方的灾害救助体系来运作。

因此,地震应急响应和救灾响应是应对地震灾害的两个核心且紧密衔接的机制。它们必然会在灾害发生后几乎同时或相继启动,共同构成完整的灾害应对链条。但它们的启动级别又是根据各自预案的独立标准判定的,虽然密切相关,但并非严格一一对应或必须“同级”。它们会根据灾情需要同时或快速相继启动,并保持紧密协同,但各自的响应级别由各自预案的标准独立确定,通常相关但不一定完全相同。

二、关于在确定地震灾害级别时技术参数前置、增加震源深度、地震烈度等技术参数的建议

您在提案中建议“地震灾害级别判断,增加震源深度、地震烈度等技术参数”,对地震应急响应处置有指导意义。省地震局近年在技术层面也一直在探索和实践中。2024年,陕西省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系统已于正式对外服务。该系统可在我省发生4.0级以上地震后,3-5分钟产出自动烈度速报信息。自动烈度速报信息相比地震基础烈度内容更丰富、更具有参考价值。同时,为弥补震后“黑箱期”不了解地震灾区地震破坏情况的缺陷,在中国地震局的指导下,陕西省地震应急辅助决策系统实现了如下功能:一是完成全省精准可靠的公里格网建筑、人口数据制作以及地震灾害风险预评估数据集。二是研制了基于微服务架构的地震应急响应辅助决策系统,震后3分钟内完成52件专题图、灾情评估报告、辅助决策PPT、13项震情基本数据产品的自动产出与发布,相关产品满足我省地震应急工作需求。三是研制了地震灾情快速评估、灾情上报收集、信息发布、智慧大屏、二三维电子地图、协同工作、遥感解译、灾情综合研判等功能模块,覆盖省级地震应急响应工作全过程。

虽然震后应急处置在技术层面有了一些进步,但上升到修订地震应急预案层面时机还不成熟,除了技术层面需要继续完善之外,按照预案修订工作要求,地震应急预案的修订需经省司法厅进行合法性审查,一般需遵从上位法。目前已发布的《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响应启动条件为死亡(含失踪)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以及地震震级,修改我省预案响应启动条件会导致与《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响应启动条件相冲突。

三、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省应急管理厅、省地震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工作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持续防范重大地震灾害风险,依法科学统一、有力有序有效地实施地震应急,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感谢您对我省防震减灾救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特此答复。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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