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陵县一乡镇煤矿发生瓦斯事故后续报告

黄陵县一乡镇煤矿发生瓦斯事故后续报告

时间: 2005-09-21 11:5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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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年9月19日9时30分接到延安市安全监管局事故报告后,省安监局立即派员赶赴黄陵县仓村乡事故现场,听取了延安市、黄陵县的情况汇报,先后传达了省委李建国书记、陈德铭省长和洪峰副省长、李堂堂秘书长的重要批示;根据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批示精神,针对这起蓄意隐瞒事故的实际情况,同延安市领导交换了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对这起事故的调查处理做了安排,与相关部门进行了协调,使调查、善后、稳定等工作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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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成立了由省煤监局牵头,省安监、监察、公安、总工会等部门参加延安市政府配合的事故调查组。经初步调查核实,该矿小北巷掘进头当班人员有18人,4人安全升井,12人死亡,2人受伤;这是一起特大的蓄意瞒报的煤矿瓦斯事故。经调查组建议,9月20日上午9时黄陵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黄陵县事故线索勘察检查组,首批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李峰涛,徐文龙、宗明学停职检查。9月20日下午5时30分,在新闻发布会上,县公安局长通报了对负有法律责任的七丰沟西煤矿矿长贺明山、副矿长张发元、安全副矿长宗明军、瓦检员陈建龙和煤炭安检员王永杰以涉嫌重大事故罪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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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当地社会稳定,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已全面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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