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山东省临沂市金山化工有限公司“2·3”爆燃事故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各设区市、韩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中省企业:
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山东省临沂市金山化工有限公司“2·3”爆燃事故情况的通报》(安委办函〔2018〕12号,以下简称《通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加强停产、复产危化品企业安全监管。近期,一些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停产企业违法从事生产、违法出租场所和设施,是危险化学品事故多发、易发的重要原因,各级安监部门要高度重视危化品停产企业的监管,全面掌握所属辖区停产企业安全生产现状,严格落实停复产有关规定,防止少数企业利用停产停工和转产关闭企业、闲置厂房及设施,租赁给非法企业;防止在落后化工产能转移过程中,将工艺技术落后或不成熟、设备设施不可靠、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淘汰化工项目落地;防止因监管不到位出现失职的问题。
二、强化“打非治违”执法力度。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要根据《通报》要求,按照职责分工抓好本辖区本行业内的“打非治违”工作,对辖区内开展“拉网式”检查,重点排查停产、停工、转产、地处偏远地带企业及其闲置厂房、设施;重点查处企业非法出租生产设备、未经正规设计采用危险工艺、未办理相关变更手续擅自变更工艺及参数、自动化控制系统不完善等问题,发现一处取缔一处,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
三、扎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全国“两会”即将召开,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局有关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开展全面督查、专项检查,督促危化品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领导在岗带班制度,加强生产作业现场、储罐区和长输管线等重点场所、重要部位和重点时段的安全巡查;对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要严格程序确认和作业许可审批,加强现场监督,凡是特殊作业管理不到位的,视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按照重大事故隐患进行处置;严厉查处“三违”行为,及时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
请迅速将本通知传达到辖区内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和所有化工及危险化学品企业,并切实督促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山东省临沂市金山化工有限公司“2·3”爆燃事故情况的通报》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