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应急管理报:陕西省防灾避险人员安全转移规定明确 严禁转移避险人员擅自返回撤出区域

中国应急管理报:陕西省防灾避险人员安全转移规定明确 严禁转移避险人员擅自返回撤出区域

时间: 2021-12-02 09:2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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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出台的《陕西省防灾避险人员安全转移规定》明确,对经劝导或者警告后仍拒绝转移或者擅自返回的人员,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障人员安全撤离危险区域。

《规定》指出,特别紧急情况发生时,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报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要根据紧急情况转移避险决定、命令或者应急预案要求,通过广播喇叭、铜锣哨子、手机通信、上门告知等方式,立即组织危险区域人员转移避险。收到转移指令的人员,应当服从统一组织安排,积极配合,主动转移避险。紧急情况解除前,严禁转移避险人员擅自返回撤出区域或者其他危险区域。对经劝导或者警告后仍拒绝转移或者擅自返回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障人员安全撤离危险区域。紧急情况解除后,应当对村庄及房屋受损情况组织核查,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有序组织被转移人员返回,并依法做好灾后安置工作。转移安置费用,由县(市、区)人民政府予以保障。确有困难的,由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予以补助。

据了解,今年以来受持续强降雨影响,陕西省因灾死亡失踪51人,其中部分死亡失踪人员属于未按要求及时转移或转移后又擅自返回撤出区域的。针对现有法律法规对受灾害威胁人员转移避险规定不够具体,对不按要求转移避险或转移后又擅自返回撤出区域人员的处置措施未予明确的情况,陕西省立法明确防灾避险人员安全转移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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