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应急管理报:严格执法确保安全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陕西省加强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纪实
近年来,陕西省持续加强煤矿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以全力推进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为抓手,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和煤矿分类处置整改提升,加强安全基础建设,强化隐患督办整改,提升重大安全风险防范能力。
2021年,陕西省煤矿安全生产实现“一升三降”。煤炭产量稳步上升到7亿吨,煤矿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下降41.67%、46.15%,煤炭百万吨死亡率同比降低47%,煤矿安全创历史最好水平,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
压实责任
煤矿安全水平显著提升
自去年以来,陕西省进一步明确涉煤部门安全职责,深入开展煤矿分类处置工作,充分发挥煤矿专委会牵头抓总作用,推动提升煤矿安全基础,严格安全许可审查和行政审批,全面夯实煤矿安全工作。
为厘清省级涉煤部门安全职责边界和煤矿生产建设各环节安全职责,陕西省安委办制定《煤矿安全全链条责任分工清单》,推进落实“三管三必须”,实施煤矿企业安全隐患自查和监管监察安全检查联动机制,推动企业发挥安全生产内生动力。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监管和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明确每一处煤矿和煤矿上级公司日常监管主体,推动落实产煤市、县政府领导联系包保和监管部门驻矿盯守、安全巡查责任。
聚焦灾害风险、安全管理、资源储量、整改投入等因素,按照县级审查、市级审核、省级联评程序,陕西省安委办牵头对全省煤矿进行分类处置,将234处煤矿列入正常生产建设、128处煤矿列入停产停工整改提升、8处煤矿列入引导关闭退出。围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陕西省安委办制定《煤矿安全综合评估方案》,积极申请省级专项资金,按照全面会诊、市级审查、综合评估、联合审核、监督实施五个步骤,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列入整改提升的煤矿逐矿开展安全综合评估和安全指导服务,“一矿一策”系统性实施整治提升。
陕西省煤矿专委办先后9次协调组织专委会成员单位召开专题会研判工作,5次联合相关部门对产煤市县政府进行综合督导检查并进行通报,推动部门协同发力,省市县联动用力,凝心聚力、齐心协力强化煤矿安全监管工作。
为提升煤矿安全基础,陕西省应急管理厅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为抓手,深入推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推动黄陵矿业公司建成全国首个“NOSA+AI”安全风险智能监控系统。另外,该厅将智能化建设纳入标准化达标晋级考核要求,对73处煤矿进行现场检查定级,对137处进行动态达标检查,其中降级、撤销6处煤矿等级,152处煤矿达到二级以上标准化等级。
为严格安全许可审查,规范安全许可程序,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制定《陕西省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工作流程》和《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行政审批廉政工作制度》,从制度设计、工作流程、审查审核审定等方面,从严把握审查标准,严格进行现场核查,坚持每月对许可证到期企业进行提醒服务,在人员少、工作量大的情况下,及时办结74项安全许可事项。同时,该厅印发《煤矿行业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对煤矿行业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事中事后监管。
深化整治
监管执法效能不断增强
陕西省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扎实推进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和四个整治行动,强化监管执法分析通报,监管执法更加规范,执法力度明显加大,监管执法效能得到新提升。
陕西省安委办制定了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16项集中攻坚任务和52项工作措施,组织开展三年行动专项督导,扎实推进4个100%全覆盖安全大检查,对检查发现问题纳入“两个清单”集中攻坚,对各市“两个清单”审核通报,责令40处煤矿重新开展大排查。
陕西省安委办先后组织开展超层越界开采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违法分包转包、违规托管、资源整合煤矿专项整治行动,逐矿落实检查任务分工,逐矿全面摸清底数,推动托管煤矿、有外包工程煤矿和资源整合煤矿全面自查自改,责令停产整顿煤矿14处。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深入开展煤矿安全集中执法行动,加大对咸阳、宝鸡、渭南等重点地区暗查暗访执法,对超能力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高额处罚,对涉嫌超层开采的违法企业移交自然资源部门核查处理,坚持每季度对监管执法情况通报分析,推动提升监管执法效能。
2021年,该省共检查煤矿7424矿次,巡查长期停工停产矿井866矿次,责令222处煤矿停止作业或停产整顿,查出问题隐患31924项,其中重大隐患109项,罚款1.5亿元,全面完成煤矿安全大检查4个100%全覆盖工作任务。全省煤矿安全监管执法处罚数额、重大隐患查处数量均位列全国煤矿安全监管系统前列。
在“十四运”、陕西省两会及疫情防控关键期等重要时段,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对煤矿安全防范和复工复产工作细化安排,对分类处置列入整改提升128处煤矿复工复产提级管理,对长期停工停产煤矿不间断暗查暗访,促进70处煤矿持续安全生产,推进45处煤矿安全复工复产、23处煤矿核增产能4100万吨/年,促进煤炭安全保供。
摸清底数
灾害防治能力持续强化
陕西省聚焦顶层设计,紧扣灾害防治,全面开展煤矿体检,摸清风险底数,推动关口前移。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以提升安全标准为突破口,按照“瓦斯防治对标淮南、冲击地压对标山东、水害防治对标河北”的原则,会同省级相关部门通过实地调研考察、邀请专家参与等方式,制定并印发了《陕西省煤矿安全整改提升基本标准》等六项安全管理规定,组织对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中省煤炭集团公司、矿业公司和相关煤矿共计2687人进行宣贯培训。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会同相关省级部门组织开展煤矿灾害风险普查核查,243处矿井完成瓦斯参数测定、29处高瓦斯矿井完成突出危险性鉴定、286处矿井完成隐蔽致灾因素排查、40处矿井完成冲击地压鉴定、252处矿井完成水文地质类型重新划分。
针对陕西省煤矿灾害严重情况,该厅在对全省煤矿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和大面积悬顶煤矿灾害防治顶层方案制订的基础上,成立4个督导组对全省涉及相关灾害的35处煤矿开展综合督查检查,聘请专家重点对25处煤与瓦斯突出和冲击地压煤矿顶层方案落实执行情况开展“回头看”检查,有效化解事故风险。
此外,为提高煤矿企业发生事故后应急处置能力,该厅印发了《陕西省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预案编制、评审、备案、管理、实施、奖励和处罚等方面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