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应急管理局前往略阳县宣讲《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要求。11月11日上午,汉中市应急管理局宣讲组前往略阳县对《意见》进行了宣贯,略阳县各镇街及有关部门矿山安全监管负责人、非煤矿山企业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共300余人参加宣讲。
宣讲组按照《意见》7部分24项内容,从严格矿山安全准入、推进矿山转型升级、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责任和部门监管监察责任、推进矿山安全依法治理、强化组织实施,加强组织领导、研究配套政策、加强资金保障、建立协调机制、强化责任追究等12个方面结合汉中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实际,逐条逐项深入进行了讲解培训。参训人员认真听讲,详细记录,热烈讨论,取得了预期效果。
宣讲组要求,要持续抓好《意见》贯彻落实,深入开展宣贯工作,确保矿山企业认识不走偏、落实不打折。各矿山企业要对标对表,对《意见》明确要求落实的,不等不靠,坚决执行。要结合《意见》的贯彻,持续抓好矿山安全综合整治和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认真开展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同时结合冬季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强化矿山安全监管执法检查,确保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