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安委办发布加强废弃厂房安全管理工作提示函

商洛市安委办发布加强废弃厂房安全管理工作提示函

时间: 2025-07-26 07:1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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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各类废弃厂房安全管理,确保商洛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近日,商洛市安委办发布加强废弃厂房安全管理工作提示函。

提示函要求,7月底前,各县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排查标准、责任分工及相关要求。要立即组织对长期停产停建、疏于管理、无人值守的废弃厂房,及其存在的受限或者密闭空间等重点部位;对消防设施陈旧,火灾隐患突出的废弃厂房;对建筑年限较长、建设标准较低、长期未进行维修维护的废弃厂房;对公路施工、建筑施工遗留的项目部、工区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等“四类”废弃厂房开展一次全覆盖、拉网式的安全大排查。

提示函要求,工信部门要牵头负责工业类废弃厂房排查整治,重点监管原生产经营企业遗留的危险物品及危险设备。应急部门要牵头负责工贸八大行业废弃厂房排查整治,加强废弃厂房的常态化巡查督导,同时畅通举报渠道,广泛动员社会群众监督举报。生态环境部门要严厉打击利用废弃厂房非法排放、倾倒、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协调联动。住建部门要核查废弃厂房建筑安全等级,对C、D级危房出具强制拆除建议书,同步监管建筑施工临时设施。城管、资源部门要清理废弃厂房周边违规搭建。城管部门要查处城市占道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等。

提示函要求,工信、应急、住建、城管、商务、交通运输、资源、电力、农业、林业、水利、铁路、民爆等有关部门要督促涉及废弃厂房的相关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清理遗留的危险物品,修复或拆除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设施,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封闭危险区域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严禁员工擅自进入危险区域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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