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防汛办发布通知!要求加强汛期上下游信息共享和河道安全管控工作
8月9日
安康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发布
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上下游信息共享
和河道安全管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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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全国多地出现受上游降水影响,下游河水暴涨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灾情险情,暴露出上下游预警联动不畅、巡查责任落实不力、河道管控措施不严等问题。为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现就进一步加强汛期上下游信息共享和河道安全管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升政治站位,压实防汛责任链条
当前正值“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暑期和出游高峰期“三期”叠加的特殊时期,加之持续高温天气导致不稳定能量迅速积累,极易触发雷雨大风、短时强降水等强对流天气,引发中小河流洪水、山洪泥石流等次生灾害,防汛安全形势严峻复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树牢底线思维,克服侥幸心理,杜绝厌战情绪,坚决扛牢防汛减灾政治责任,切实履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政府主体责任,进一步夯实各级防汛责任人与河湖长监测预警、巡查排险、安全管控、避险劝导等具体工作职责,全力守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强化流域联防,完善信息共享机制
各级各部门要立足本地区、本行业防汛特点,主动加强与毗邻地区的沟通协作,加快健全覆盖县、镇、村三级的河流上下游联防体系,明确工作联系、监测预警、信息通报、联合调度等协作机制。省(市)界毗邻县(市、区)要主动对接上下游相邻省(市)的县(市、区),构建高效协同的流域联防机制,合力防范应对交界区域的洪涝灾害。县际、镇际、村际间要建立防汛减灾信息共享机制,确保重要信息及时互通。上游地区获取可能影响下游的汛情信息,须第一时间向下游地区预警通报,下游须密切监测上游降雨及来水情况,做好人员转移、巡查管控、工程查险、设施抢护等工作,切实做到“上游下雨、中游吹哨、下游避险”。受洪水影响流域范围所在县(市、区)政府,统筹负责县域内上下游镇(办)之间的预警通报,跨县域的第一时间向市防汛办报告;受洪水影响流域范围所在镇(办)政府,统筹负责镇域内上下游村(社区)之间的预警通报,跨镇域的第一时间向县防汛办报告。对因上游未及时向下游预警通报,或下游接到预警通报后未积极采取防范应对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纪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依法严格管控,抓实巡查排险除险
各级防指要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和属地政府,依法强化河道区域巡查排险与安全管控。洪水预警发布后,须立即组织对水库下游、行洪河道(特别是城市段、重点村镇段、风景名胜区段)及有人员活动河滩的清滩撤离与安全管理,确保河道内无人员滞留。对涉河旅游、生产、生活等重点区域,必要时提前采取防御性管控措施,及时清除河道阻水障碍物,保障行洪畅通。各县(市、区)要组织镇(办)、村(社区)力量及志愿者,在强降雨时段加密巡查频次,做到每天“有人巡、有人防、早发现、早处置”。要结合河湖“清四乱”工作,坚决劝离洗衣、洗车、钓鱼、游泳、戏水等人员。要充分利用视频监控等信息化手段,对上游水库、电站泄洪或放水情况及时预警处置,严防意外事件。
四、紧盯重点部位,细化防范应对措施
要重点强化强降雨期间山洪沟道、傍河居住区及河道作业人员的预警与撤离避险工作,及时提醒叫应各级政府和基层组织启动应急预案,坚决果断提前组织受威胁人员转移,确保人员及设施设备“应撤早撤、应撤尽撤”。要督促各类中小型水库、水电站严格落实“三个责任人”责任,持续加密大坝、溢洪道等关键部位巡查,提前预泄腾库,确保库坝安全。要督促在建工程项目部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度汛方案施工,强化现场管理及安全措施。强降雨来临前,必须立即停止一切施工,所有人员及机械设备提前撤离至安全地带,确保紧急情况下疏散有序及时,应急响应有力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