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开展安全生产问题隐患遍查遍访遍改专项行动!安康市安委办通知

即日起,开展安全生产问题隐患遍查遍访遍改专项行动!安康市安委办通知

时间: 2025-10-31 09:16 |来源:
ztfd.png ztsx.png ztzc.png

10月28日

安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发布

关于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问题隐患遍查遍访遍改

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

↓↓↓

为延长安生生产监管手臂,从基层基础发力,进一步压紧压实末端安全生产责任链条,有效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安康市安委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问题隐患“遍查遍访遍改”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方式

各县(市、区)、市级各行业部门、各单位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理念,突出问题导向,聚焦基层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风险,按照“市级统筹部署、县级组织推进、行业业务指导、镇办具体落实”方式,健全完善“镇办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场所、环节进行全覆盖排查,遍访掌握实情,遍改消除隐患,落实落细秋冬季安全防范措施,提升基层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和水平。

(一)市级统筹部署。安康市安委办负责专项行动的总体谋划、组织协调、抽查督导和工作调度。由安康市应急管理局联系领导对所包联县(市、区)进行对口督导协调,适时抽查 1-2个镇(办)工作推进情况。各市级行业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下沉力量,加强对本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问题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业务指导与技术支持。

(二)县区组织推进。各县(市、区)要切实承担属地管理责任,负责本辖区专项行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加强工作指导、督促和保障。积极协调行业部门力量,集中处置镇(办)层面移交的突出问题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线索。对县级层面无法解决的,及时向安康市安委办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反馈,确保各项措施要求落地见效。

(三)行业指导支持。应急管理、住建、交通运输、公安、消防、市场监管、文旅、教体、卫健、工信、农业农村、林业等行业监管部门要根据基层需求,选派业务骨干和技术人员下沉一线,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并严格落实“镇办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

(四)镇办具体落实。各镇(办)是专项行动的实施主体,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立即组织对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建房工程工地、人员密集场所、重点环节部位进行“拉网式”“地毯式”遍访排查,更新健全监管对象、问题隐患、整改措施三个清单,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全覆盖、无死角。落实“镇办吹哨、部门报到”机制,对自身无法解决的问题隐患和违法违规线索,及时移交县级安委办或行业主管部门协调解决,并做好流向登记,闭环管理。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

三、重点内容

(一)遍查遍访重点

1.矿山领域,重点检查“八条硬措施”硬落实,停产企业安全管理,复产复工把关审查等情况;严防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行为,紧盯提升运输、爆破等高危作业和水、冲击地压、顶板等重大灾害风险,加强通风管理和瓦斯抽采,防止风流紊乱、瓦斯异常涌出,严禁违规动火作业、明停暗采,以整改整治为名非法违法生产等行为,严防火灾、中毒窒息、顶板等事故;查石煤矿山是否真正做到“两把锁”;查尾矿库坝体稳定性、排洪设施可靠性以及监测预警系统运行情况。

2.消防安全领域,重点检查“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医院学校、养老院、民宿农家乐等)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用火用电用气是否安全规范,易燃可燃材料是否违规使用,电动自行车是否违规停放充电;查居民住宅小区、安置社区是否存在楼道堆放杂物、消防车通道占用、私拉乱接电线等问题;查森林防火区域警示标志、火源管控措施是否到位。

3.燃气安全领域,重点检查餐饮场所、商住混合体、老旧小区、燃气供应点是否使用不合格灶具管阀,是否存在管道占压、穿越密闭空间、擅自改造、违规充装等问题;查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

4.道路交通领域,针对秋冬季团雾、霜冻、雨雪等恶劣天气特点,重点检查急弯陡坡、临水临崖、桥梁隧道、临街学校周边等重点路段交通安全设施是否齐全有效;查运输企业车辆安全状况及动态监控责任是否落实;查是否存在农用车非法载人、无证驾驶、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线索。

5.建筑施工领域,重点检查在建工程项目基坑工程、模板支架、脚手架、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作业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秋冬季施工防风、防冻、防滑、防火措施是否落实到位;辖区水电路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建房等领域“小施工”“小作业”“小装修”环节,尤其是动火作业、外包作业、检维修作业等环节,现场安全管控措施是否落实。

6.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重点检查加油站、液化气站等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检查烟花爆竹零售店(点)是否存在超量储存、异地经营、销售非法产品等问题。

7.工矿商贸领域,重点检查小微企业、加工作坊的有限空间作业审批与监护、涉氨制冷设备检测、粉尘清扫制度落实、高处作业防护等情况。

8.特种设备领域,重点检查小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设备的定期检验、安全附件有效性及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9.自建房安全领域,重点检查自建房是否存在违规加层加盖、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等行为;查自建房的建筑质量是否达标,特别是老旧自建房的墙体、梁柱等关键部位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检查自建房的消防设施是否配备齐全且能正常使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无阻;查正在建设的自建房施工方是否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检查施工过程中的现场管理是否规范,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包括但不限于脚手架搭建、安全网设置、施工人员安全防护装备配备等。

10.旅游安全领域,重点检查旅游景区景点、民宿、文博单位网红打卡地等消防、安全防护设施、特种设备(如缆车、索道)安全。

11、校园、工贸、农林水、渔业船舶其他领域,重点检查安全防范措施落实、设备运行安全等内容。

(二)遍改问题隐患。

对遍访排查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要实行清单化管理,推动立行立改、严抓彻改。

一是改管理漏洞。指导企业单位修改修订日常安全管理中的问题与不足,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补齐安全管理短板。

二是改设施缺陷。重点督促企业单位整改设施设备运行中的问题隐患,对损坏、缺失的消防设施、安全警示标志、防护栏杆、防雷防静电装置等,要及时维修、更换、增设。

三是改违法行为。从严纠治企业单位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不安全行为,对堵塞消防通道、违规动火用电、无证上岗、特种设备超期未检等违法行为,坚决予以纠正,并依法依规处置。

四是改习惯性违章。通过遍查遍访现场教育和帮扶推动企业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能力水平提升,纠正从业人员和群众的不安全行为习惯,如随意堆放杂物、违规动火动电、粗放野蛮生产建设、电动车违规充电、无安全防护监护危险作业等。

五是改整治不彻底。复核查改企业单位发现的问题隐患治理情况,对各级督查检查反馈的、群众举报投诉的隐患问题整治情况,逐一对账复核,确保真整改、改到位,防止反弹回潮。对整改难度较大的重大事故隐患,要严格执行挂牌督办制度,确保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时间节点和责任人员,确保责任链条无缝对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主动作为,加强对口指导,及时帮助基层解决难题。要加强信息共享和会商研判,形成上下联动、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全面深入排查。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尤其是各镇(办)要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真查问题、查真问题。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要建立台账,明确整改责任、措施、时限,实行闭环管理。能够立即整改的要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严格落实防范措施,限期整改到位。要结合“遍查”同步开展上门宣讲,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提升群众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严格督导检查。市安委办将适时组织对各县(市、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对工作组织不力、进展缓慢、排查整治走过场的,将责令限期整改;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工作调度,定期收集掌握本辖区、本行业工作进展,及时汇总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典型案例。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