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

省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

时间: 2021-10-09 17:2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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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日以来我省普降中到大雨,局地暴雨,多地因严重暴雨洪涝引发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鉴于目前我省灾害损失不断扩大,省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决定于10月9日上午12时将省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由Ⅳ级提升为Ⅲ级。省应急管理厅已派出三个工作组,赴宝鸡、渭南、延安等受灾一线核灾查灾,指导救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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