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应急管理厅举办应急管理大讲堂 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为准确把握新修订《行政复议法》的总体要求,12月26日,省应急管理厅举办2023年第四期“应急管理大讲堂”,邀请西北大学博士生导师、法学院张炜达教授开展专题讲座。
今年9月1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对复议管辖、受案范围、复议前置、复议审理等提出了一系列全新的要求。张炜达教授从新《行政复议法》修订背景、内容与变化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地解读,并结合实务就相关条文和适用做了生动剖析。
培训要求,全省应急管理系统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准确把握新《行政复议法》修订的重大意义和精神实质,切实增强贯彻实施法律的责任感、使命感,将各项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落实到位,为应急管理法治建设提供有力保障。要认真履行《行政复议法》明确的法定职责,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以贯彻实施新修订《行政复议法》为契机,全面把好应急管理行政执法立案关、核查关、法律适用关、文书质量关,做好行政争议防范化解工作。要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答复工作,坚持一切按法律、按制度、按程序办事,在法治框架内有力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要依法防范应急管理领域各类法律风险,坚持依法决策,畅通法律顾问、法律专家参与应急管理重大行政决策渠道,规范行政决策程序,提高议事决策效率。要坚持权责法定,落实应急管理《权责清单》和《执法事项目录》,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自觉接受监督,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履行行政复议、执法监督等职责,以行政执法倒逼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省应急管理厅、各设区市应急管理局领导干部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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