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防总印发通知 要求进一步强化外来人员防汛安全管理
入汛以来,全国各地因暴雨洪涝造成野外施工作业人员、林业生产人员、游客等外来人员群死群伤事件多发。当前,我省正值主汛期,极端强降雨事件多发频发,暴雨洪涝及次生灾害风险持续存在,防汛形势严峻。省防总印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强化临水、临沟、临坡及山区、景区等区域外来人员防汛安全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生命安全。
压紧压实防汛安全责任
各市(区)要严格按照党政共管、逐级包保要求,将防汛责任层层压实至乡镇(街道)、村(社 区)等基层末梢。要全面摸排掌握辖区内各类外来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野外施工作业人员、林区作业人员、游客、务工人员、商贩等)动态信息,并将其全部纳入属地防汛管理体系。各级交通、住建、文旅、水利、林业、能源、国资委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督促指导本行业领域内涉及在建工程、景区、林区、矿区等的建设、施工、运营单位严格落实防汛主体责任,积极主动与当地防汛部门沟通联系。相关单位要健全完善从企业负责人到项目部、施工班组(作业点)的防汛责任制体系,及时编制修订针对性、操作性强的防汛应急预案,完善汛期值班值守、巡查监测、信息报送等工作规程。
闭环落实预警叫应机制
各级防办要督促指导属地政府部门建立与辖区内重大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旅游景区、林场矿区经营管理单位等的点对点预警信息传递机制,明确双方预警接收、发送的责任人及联系方式,确保省市县发布的暴雨、山洪、地质灾害等预警信息能第一时间直达,精准“叫应”到每个项目部、施工班组、景区管理点、林区作业点负责人。督促指导乡镇(街道)、村(社区)将外来务工人员、游客等流动性强的人员纳入基层防汛网格化管理和预警“叫应”范围。要严格落实临灾预警“叫应”反馈机制,确保预警信息发出后,有专人负责叫应,接收单位(责任人)有确认反馈、有具体响应行动,并形成 “预警发布—叫应确认—落实避险一行动反馈—效果核实”的工作闭环。
刚性执行转移避险措施
督促指导基层防汛责任人在每次强降雨预报发出后,动态排查、重点清查责任区内外来人员情况,做到底数清、位置明,坚决防止转移避险过程中出现遗漏。当发布暴雨、山洪、洪水、地质灾害的橙色、红色高级别预警时,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果断采取以下管控措施:要求河道管理范围内、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低洼易涝区、工地工棚等危险区域的在建工程项目立即停工,组织施工人员迅速撤离至安全地带;要求位于高风险区域的农家乐、民宿、旅游景区等立即停业,对游客进行安全提示并劝返或引导至安全区域避险。紧盯夜间强降雨重点时段,凡预报夜间有强降雨的,务必在天黑前完成危险区域内所有人员(特别是外来人员)的转移安置工作,确保应转尽转、应转早转,对于不听劝告坚持不转移的人员要采取坚决果断措施强制转移。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在建项目施工单位严格落实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建设施工营地的要求,对现有营地选址和布局进行全面自查评估,对存在风险的立即整改。同时,要根据营地周边实际地形条件,规划落实可靠的紧急逃生路线和安全的避险安置点,并确保所有人员知晓。
深化防灾宣教实战演练
加强针对外来人员的防灾避险知识科普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以及施工现场、景区入口、民宿前台等场所,通过播放警示教育片、发放避险明白卡(双语或图示化)、推送预警短信和短视频、设置警示标识等多种形式,普及符合当地灾害特点的防汛避险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对在建项目建设、施工单位及旅游景区、林区、矿区经营单位的管理人员、班组长、一线员工常态化开展防汛专项宣传和培训。要立足断路、断电、断网以及夜间等极端不利条件,定期组织开展包含紧急转移避险内容的实战化应急演练,特别要强化夜间“突袭式”演练,切实提升相关单位和外来人员的临灾反应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
严格规范险情灾情报送
各市(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防总、省防总关于防汛抗旱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及时、准确、规范报告险情、灾情等重要信息。特别要高度重视涉及人员死亡、失踪、失联以及紧急救援情况的报告,必须第一时间核实上报,坚决杜绝瞒报、漏报、迟报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