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应急管理厅第四督查组对延安市、榆林市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
9月24日至28日,省应急管理厅第四督查组对延安市、榆林市应急管理局及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企业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督查组先后听取了延安市、榆林市应急管理局国庆期间安全防范工作安排部署情况,现场检查了延安石油化工厂、天虹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延长石油管道运输公司、中石油测井长庆分公司、中石油川庆钻探长庆固井分公司和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六采油厂、第六采气厂等7家企业,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督查组向企业下达了现场检查记录,由市、县应急局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企业限期整改。
督查组强调,延安市、榆林市应急管理局和高危行业重点企业必须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做好“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各项工作;要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监督检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切实化解风险隐患;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落实国庆期间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生产,为迎接建国7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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