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17-05-04 09:49
来源:国家安监总局网站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精神,我局组织修订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总局令第50号),现将修订形成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请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征求意见”栏目自行下载(网址:www.chinasafety.gov.cn)。该文稿同时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17年5月28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将意见发至: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1号(邮编10071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策法规司,并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传真将意见发至:010-64463156。
3.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aqfg@chinasafety.gov.cn
附件:
1.《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docx
2.《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前后条文对照表.docx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策法规司
2017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