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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危化企业推广延安炼油厂安全生产奖励办法的通知

索引号 2018010608860 发文字号 陕安监〔2018〕1号
发布机构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文时间 陕安监〔2018〕1号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危化企业推广延安炼油厂安全生产奖励办法的通知
主题分类 关键词 危化企业,推广延安炼油厂安全生产,奖励方法

各设区市、韩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延安炼油厂,按照延安市政府《关于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机制实施方案》和现场观摩会精神,积极探索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新方式,充分发挥全体干部职工查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变被动查为主动查,少数查为全员查,形成人人参与查隐患的良好氛围,真正将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将隐患的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隐患排查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得到持续夯实,实施《安全生产奖励办法》取得了良好效果。其主要做法:一是健全完善制度。在隐患排查治理方面,延安炼油厂先后制定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制度》及《延安炼油厂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杜绝或减少事故发生。二是加强宣传教育。针对干部职工中存在的侥幸心理、省能心理、群体心理和查隐患排查能力较弱、参与积极性较差、发现隐患隐瞒不报等问题,结合《奖励办法》的实施,延安炼油厂从解决干部职工思想认识入手,通过学习宣贯、会议传达、内部宣传报道等方式,对全员进行理念灌输,使各基层单位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奖励办法建立的意义和重要性,充分调动职工隐患排查治理的主动性、积极性,有效发动职工最大范围、最大深度地查找身边的安全隐患,使职工自觉落实安全生产职责,树立爱厂如家、敬畏责任、主动作为的主人翁意识,建立“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三是严格实施奖励办法。安全生产奖励办法是提升企业安全管理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有力抓手,是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安全风险管控的有力保障。《奖励办法》对事故隐患分类、奖励基金使用范围、奖励等级确定及申请程序、有关要求做了明确,实施过程中从严执纪,从严查处,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 2017年,《奖励办法》实施以来,共有43人次因发现隐患获得奖励,金额总计71800元。

延安炼油厂实施《安全生产奖励办法》,对于企业扎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准确把握安全生产的特点和规律,坚持风险预控、关口前移,全面推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推进事故预防工作科学化、信息化、标准化,具有很好的借鉴之处,对于危化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具有很强的指导性,也为各级扎实推进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探索了经验和办法,值得推广。

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迅速传达到所属危化品企业,鼓励所属企业结合本单位实际,学习、借鉴、推广延安炼油厂隐患排查奖励的经验,建立“全员参与、持续改进”激励机制,巩固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落实的成果,提升企业的本质安全,提高遏制重特大事故管控能力,筑牢安全生产的基础。

附件:1. 延安炼油厂安全生产奖励办法

2. 延安炼油厂安全生产报告奖励申请表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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