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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陕西省资源枯竭煤矿管理办法》等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08 11:13 来源:省应急管理厅煤矿灾害防治指导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防治水细则》《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等法律法规,省自然资源厅、省应急厅、省能源局、陕西煤监局等部门组织编制了《陕西省资源枯竭煤矿管理办法》《陕西省煤矿防治水管理规定(试行)》《陕西省煤矿安全整改提升基本标准》《陕西省煤矿瓦斯防治规定(试行)》《陕西省煤矿冲击地压防治规定(试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 电子邮箱:5472231@qq.com。

2. 通信地址: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208号,陕西省应急管理厅煤矿灾害防治指导处(邮政编码:710021,联系电话:029-61166166),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煤矿相关管理规定修改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22日。


附件:1.《陕西省资源枯竭煤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陕西省煤矿防治水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

        3.《陕西省煤矿安全整改提升基本标准》(征求意见稿)

        4.《陕西省煤矿瓦斯防治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

        5.《陕西省煤矿冲击地压防治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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