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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印发《关于安全生产领域2022年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31 12:41 来源:省应急管理厅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各设区市、韩城市应急管理局,各产煤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厅机关各处室:

根据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的安排意见〉的通知》(陕纪办〔2022〕16号)精神,省厅制定了《关于安全生产领域2022年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2年3月31日


关于安全生产领域2022年

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

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十三届省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结合我省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现就安全生产领域2022年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两个责任”,从2022年4月至12月,在全省应急管理系统,开展安全生产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安全检查走马观花、蜻蜓点水、“一查了之”,安全执法不精准、宽松软、“一罚了之”问题;纠治发生煤矿事故后,对同类企业“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一刀切”简单粗暴行为,不断改进作风,提升安全生产管理能力,为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发展提供有力作风保障。

二、整治内容及分工

 (一)安全检查“一查了之”。重点整治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不细致,走马观花、蜻蜓点水;安全检查以“查过了、查到了”为原则,敷衍应付,“一查了之”,查而不改、查而不究;安全检查查不出问题,甚至遇到问题绕着走,不敢动真碰硬,对发现的重大隐患问题督促整改不力;安全检查跑面多、蹲点少,深入实际调查研究解剖麻雀不够等问题。

牵头处室:行业指导处

配合处室: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处、工矿商贸安全监管处、煤矿安全监管处、煤矿灾害防治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处、安全生产执法局

参与单位:省公安厅、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消防总队

(二)安全执法“一罚了之”。重点整治安全监管执法不到位、执法宽松软、执法不精准、执法不闭环,只检查不处罚或以隐患整改代替处罚;执法程序和方式简单粗暴,发现问题“一罚了之”,以罚代管;执法服务不到位,“三位一体”执法模式落实不够好,后续普法教育跟不上等问题。

牵头处室:安全生产执法局

配合处室: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处、行业指导处、工矿商贸安全监管处、煤矿安全监管处、煤矿灾害防治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处、政策法规处

参与单位:省公安厅、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消防总队

(三)煤矿事故“一停了之”。重点整治发生煤矿事故后,对同类企业“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一刀切”式简单粗暴行为;落实上级部署要求层层加码,造成复产复工进度缓慢,时间跨度长的问题;决策不科学、处置措施不精准、法治意识和服务意识不强,对事故企业“一停了之”“一关了之”的不担当、不作为等行为;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不到位、督促整改不到位等问题。

牵头处室:煤矿安全监管处、煤矿灾害防治处

参与单位:省发改委、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

三、工作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4月)。各单位要深入学习全省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治工作,制定整治方案,围绕整治内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挂帅,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强力推进,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各市(区)应急管理局和厅机关牵头处室于4月27日前将专项整治联系人(附件1)、整治工作方案和(附件2)抄报省应急厅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至10月)。各单位要把整治内容作为“切入口”,按照工作方案中的“时间表”,挂图作战,对帐销号。对一般性问题要立行立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责任到人,倒排时间,以实际行动让群众看到变化、见到成效。省应急管理厅在门户网站开通举报窗口,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029-61166263),专门受理群众反映强烈安全生产问题。各市(区)应急管理局也要设立专门投诉电话,受理本辖区内群众反映强烈安全生产问题。

(三)总结提升阶段(11月至12月)。各单位在推动问题整改的同时,要同步查找工作推进、日常监管、制度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边整改、边总结、边建设、边提升,把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用制度规范起来,固化下来。省应急管理厅将对各单位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力、整治不到位的,要严肃批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领域作风建设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把专项整治工作当作今年持续加强作风建设的一件大事来抓,当作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完成,坚决贯彻落实“两个至上”总要求和中央、省委、省纪委的工作安排部署及要求,切实把安全生产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解决好、整治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地落实落细,取得明显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省应急管理厅成立以厅党委书记、厅长孙喜民为组长,厅党委副书记郑永刚,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田斐、孟中华、李建文为副组长,厅机关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专班,安全检查“一查了之”工作专班,由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田斐牵头,设在行业指导处;安全执法“一罚了之”工作专班,由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孟中华牵头,设在安全生产执法局;煤矿事故“一停了之”工作专班,由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李建文牵头,设在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处。工作专班要围绕整治内容,积极履职尽责,形成工作合力,扎实开展工作。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负责组织协调、统筹推进。

(三)严格监督检查。要认真梳理信访举报、监督检查等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建立线索台账,对群众反复投诉的单位要严肃查处。厅机关纪委将会同驻厅纪检监察组对整治工作进展及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行动迟缓、推诿扯皮、作风漂浮、推进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要严肃问责。

五、情况报送

按照省纪委要求,全省应急管理部门建立专项整治月报告制度,各市(区)应急管理局和各产煤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及厅机关牵头处室要及时汇总统计工作进展情况,每月20日前将阶段性整治情况及统计表(见附件3)报省应急厅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附件:1.安全生产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联系人

2.安全生产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任务清单及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

3.安全生产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数据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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