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15 15:35
来源:省应急管理厅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按照《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总体方案》和国务院普查办公室要求,省普查办编制了《陕西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在征求各地普查办和各成员单位意见后,省普查办召开了专家评审会,并通过了专家评审。省普查办再次根据国家《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修订版)》和国务院普查办要求对我省实施方案进行了修改,形成《陕西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各设区市普查办抓紧制定本级普查实施方案,并于7月30日前上报省普查办。
联系人:方同文
电 话:029-61166073 15319498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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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陕西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docx
陕西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