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确定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省级技术专家的通知

索引号 11610000MB2964735N/2017-00119 发文字号 陕安监〔2017〕25号
发布机构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发文时间 2017-03-13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确定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省级技术专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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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确定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省级技术专家的通知

时间: 2017-03-13 16:5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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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各设区市、韩城市安全监管局,相关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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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为进一步强化全省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充分发挥专家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作用,把好安全生产专业技术关口,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切实提高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水平,经广泛征求企业、科研院校等相关单位建议,省安全监管局审核并确定了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省级技术专家名单。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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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一、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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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根据《陕西省安全生产专家组工作规则》要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省级技术专家的主要任务是对全省安全生产技术把关,为安全监管部门提供科学依据,以便正确决策; 依据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程配合安全检查;参加工贸行业事故灾害应急救援抢险,为全省工贸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安全验收、制度建立、标准化建设等提供专业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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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二、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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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一)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省级技术专家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安全监管局专家工作纪律,执行上级指示,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科学态度,并为自己出具的结论负责,作风正派,勤政廉洁;敢于坚持原则,排除干扰,抵制不正之风;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保守国家秘密和被检查、调查单位的商业和技术秘密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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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二)各相关单位要大力支持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省级技术专家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便利,确保专家顺利开展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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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附件:陕西省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技术专家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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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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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2017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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