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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t\t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陕西安康京昆高速“8·10”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安委办〔2017〕22号)和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决定在全省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进一步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各项措施。现将《通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一并做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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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t\t 一、高度重视,增强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紧迫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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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t\t 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通报》和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严格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要求,强化红线意识,加强统一领导,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查找道路交通安全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加大治理和防范工作力度,切实落实属地和行业监管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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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t\t 二、认真自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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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t\t 各级各部门要督促道路运输企业重点加强对“两客一危”车辆、“营转非”大客车、重型货车、校车、工程作业车辆的源头管控,建立健全车辆定期维修和检测制度,严禁车辆带病运行;要强化车辆驾驶人员对法律法规和典型交通事故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定恶劣天气和复杂道路驾驶训练教程,提高应急处置操作技能。进一步研究完善大型双层公路客运车辆市场有序退出机制,引导企业加强管理,确保安全营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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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t\t 三、突出重点,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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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t\t 各级各部门要结合“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制定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标准和清单,明确排查范围和要求,建立隐患排查闭环管理机制。对企业未执行省内道路运行的九座以上长途客车、卧铺客车、旅游客车必须在零时至5时落地休息,七座以上客车22时至次日6时禁止在三级以下山区道路运行,夜间车辆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日间行驶速度的80%等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整治,通过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努力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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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t\t 四、强化执法,不断加大路面管控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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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t\t 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加强警力和执法人员上路、上服务区的检查、巡查,做到在指定地点逢车必查。对事故多发路段要强化路面秩序管控,严把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四关”,对7座以上客车、旅游包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实行“六必查”;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内部安全管理不到位的运输企业、屡次发生超速和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的驾驶人员,依法进行严肃处罚。对情况严重的,要坚决取消其运营资格与驾驶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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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t\t 附件:《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陕西安康京昆高速“8·10”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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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t\t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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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t\t2017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