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4日,省安委办印发《关于2017年省级挂牌督办安全生产重大隐患的通知》(陕安委办〔2017〕55号),对20项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实施省级挂牌督办。经各市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各责任单位共同努力,目前已完成18项重大隐患的整改治理工作。
按照《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省级挂牌治理重大隐患的实施意见》(陕安委办〔2016〕103号)有关规定,经治理责任单位申请,市、县安委办和有关行业部门现场核查同意,申报销号,省安委办报请省政府同意,现对2017年省级挂牌督办已完成整改的18项重大隐患(见附件)予以销号。
特此公告。
附件:2017年18项省级挂牌督办安全生产重大隐患销号明细表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