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11610000MB2964735N/2013-00121 发文字号 陕安委办〔2013〕39号
发布机构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发文时间 2013-05-07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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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 2013-05-07 17:1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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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级有关部门,中省属有关企业: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政法〔2009〕11号)精神,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陕政发〔2013〕9号)提出的建设安全社区的任务和目标,特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积极推进安全社区建设。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4月23日


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政法〔2009〕11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陕政发〔2013〕9号)提出的建设安全社区的任务和目标,全面推进我省安全社区建设,现制定我省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通过宣传、教育和普及安全知识,全面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健康水平,实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平安生活人人共享。

二、工作目标

力争在“十二五”期间,我省在全面建设安全社区的基础上,建成省级安全社区220个,建成国家安全社区70个。扩大安全社区建设覆盖面,由社区密集工业区集中的关中地区向陕南、陕北地区逐步推进安全社区建设。

各设区市、各级有关单位要积极广泛开展安全社区创建工作,自行选定安全生产基础比较好,有创建积极性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展创建工作。在各市、各单位开展创建的基础上,省安全社区推进工作办公室将在全省召开创建安全社区活动现场会,总结推广经验,分批开展创建“国家级安全社区”和“陕西省安全社区”。

三、组织领导

为推进安全社区工作,省政府成立安全社区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省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协调推进全国安全社区创建,组织制定我省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组长由省安委会副主任赵政才担任,副组长由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局长王玉成、省民政厅副厅长孙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张文亮、省农业厅副厅长高爱平、省质监局副局长薛发龙、省安全监管局总工程师周爱国、省妇联副主席冯屹等部门负责同志担任,下设安全社区推进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各级政府及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指导和协调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加强对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积极推动和参与安全社区建设,为安全社区建设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和物质保障。

四、工作任务

(一)建立安全社区建设组织机构。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进行。城市以街道办事处为单位开展创建工作;农村以乡、镇为单位开展创建工作;相对独立的大型企业,建设企业主导型社区。各市、县、区政府要建立跨部门的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机构,制定本地区安全社区创建目标和计划,精心组织,分类指导,落实责任,科学创建,实现《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陕政发〔2013〕9号)提出的开展安全社区建设的目标要求。

(二)加强安全宣传与培训。安全社区创建街道和乡镇政府要在上级政府的领导下,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和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组织开展工作。要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方法,学习安全社区建设的先进经验,通过各种宣传教育培训活动,营造安全文化氛围,提高社区人员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与伤害的能力。

(三)重点开展隐患排查与危险源辨识等工作。要制定隐患排查计划,每个月按时开展隐患排查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事故预防机制,规范生产、交通、消防和社会治安等方面的隐患治理工作。

(四)加强社区应急能力建设。针对社区潜在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制定具体的应急救援预案或计划,配备应急器材和设施,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应急知识宣传普及活动和必要的应急演练,增强社区居民的自救互救能力。

(五)强化社区安全基础工作。各创建单位要建立安全社区创建档案,掌握社区重点控制的危险源、高危人群、高风险环境和弱势群体的信息,建立通报和分析制度,并采取有效的监控和防范措施。

(六)加强信息交流。各创建单位要建立通畅的信息交流渠道。对隐患排查、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实施预防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对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各设区市、县(区)要成立安全社区推进工作办公室,制定本地区安全社区建设实施方案,于2013年6月30日前报省安全社区推进工作办公室。

各有关部门负责抓好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工作,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参与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确保创建工作的有效推进。

(二)加强对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的考核。省政府将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纳入省政府对市县(区)政府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各市县(区)要层层落实责任,一级抓一级,逐级落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监督和考核。

(三)注重长效机制建设。要坚持长期、有效地推进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在建立管理和运行机制的基础上,注重长效机制建设,不断完善改进措施,确保运行持续有效。

(四)建立全员参与机制。要运用多种宣传手段,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组织社区企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安全社区创建工作。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建立社区志愿者队伍,为安全社区建设提供帮助,保障安全社区建设快速发展。

联 系 人:段卫宾  叶 庆

联系电话:029-87297093(传真)

地    址:陕西省安全社区推进工作办公室(西安市新城区省政府大院机关服务中心C栋-02室)

附件:1.陕西省安全社区评定管理办法

2、陕西省安全社区评定标准

3、陕西省安全社区评定申请表

4、陕西省“十二五”期间安全社区建设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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