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举办全省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应用使用培训班的通知
索引号 | 2023040841396 | 发文字号 | 科技和信息化 | ||
发布机构 | 省应急管理厅科技和信息化处 | 发文时间 | 2023-04-17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举办全省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应用使用培训班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科技和信息化 | 关键词 | 全省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应用使用,培训班 |
各设区市、韩城市应急管理局:
按照全省应急管理科技信息化工作会议要求和2023年科技信息化工作安排,厅党委决定举办全省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应用使用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地点
定于5月9日至12日,在西安宾馆(西安市长安路北段58号)举办。5月8日14时至18时报到。
二、参训人员
全省11个市(区)、107个县(区)应急管理局分管信息化工作的局领导1名,负责信息化工作的科(股)室负责人1名;机关相关业务处室人员及所属各单位18名。
三、培训内容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不断提高应急管理科信干部政治理论素养,提升以信息化推进应急管理现代化能力和水平。
二是强化“智慧应急”理念,围绕智慧应急和应急部星火计划开展讲座,推动应急管理工作转型升级。
三是领会全国应急管理科技信息化工作会议和厅党委决策部署,围绕应急实战需求,推动现有部级系统、省级有关单位相关系统和我厅自建系统实际应用使用进行培训。
四是加强安全防范,围绕强化网络安全意识,推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系统安全进行培训。
五是结合当前信息化面临形势和发展趋势,进行实地教学,参观有关企业。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级应急管理局高度重视本次培训工作,妥善安排工作计划,保证通知范围的人员按时参加培训,无正当理由不得请假。
(二)参训人员返回单位后,要对本单位全体人员进行系统使用的再培训,省厅将对培训情况进行抽查。
(三)参训人员在培训期间,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纪律要求,不得相互吃请、请吃,如果发现违规现象将通报当地纪检监察部门严肃查处。
(四)参训人员食宿由省厅统一安排,往返交通费用自理。
请各市应急管理局于4月20日前,汇总本级及所辖各县(区)应急管理局参训人员名单,将报名回执报省厅科技和信息化处。
联系人及电话:高琦 029-61166256 15596666636
王敏 029-61166258 18602961840
传 真:029-61166257
附件:1.培训名额分配表
2.报名回执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3年4月1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