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韩城市应急管理局,省工贸重点企业:
为了监督钢铁、粉尘涉爆、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根据应急管理部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执法业务视频培训会安排部署,省应急管理厅决定,从即日起,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按照分级分类执法和“直接监管”的原则,在全省开展钢铁、粉尘涉爆、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9月30日止。
二、执法重点
省、市、县(区)应急管理部门分别对辖区内各自直接监管的钢铁、粉尘涉爆、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执法内容分别见附件1-3。
三、执法方式
省应急管理厅成立2个专项执法组,负责对列入省应急管理厅本次执法的企业(名单见附件5,市、县应急管理局不再重复执法)全面开展专项执法。
第一组:厅执法局牵头,负责对西安西开精密铸造有限责任公司、中冶陕压重工设备有限公司、陕西美鑫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陕西有色榆林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陕西五环(集团)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飞机分公司、陕西东方航空仪表有限责任公司、西安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8家企业开展专项执法,同时负责全省专项执法行动的协调、情况汇总等工作;
第二组:厅工矿处牵头,负责对陕钢集团汉中钢铁有限责任公司、陕西汉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略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陕西西瑞粮油工业有限公司、陕西锌业有限公司、精明(西安)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益海嘉里(兴平)食品工业有限公司7家企业开展专项执法。
各市、县应急管理局按照分级分类执法和“直接监管”原则,分别组成若干执法组,负责对本辖区未列入省应急管理厅执法名单的企业全面开展专项执法。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专项执法活动,主管领导要亲自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行动方案,安排精干力量,选派业务骨干,抽调行家里手,严格按照“直接监管”原则,对各自直接监管的钢铁、粉尘涉爆、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进行全面、全方位的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决不能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推诿、扯皮,延误执法时机,影响执法成果。
(二)掌握标准,严格执法。参加这次专项执法的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执法人员,要对照“执法重点内容”提前谋划,全面掌握法理和依据,做到胸中有数、有的放矢。要严格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从严、从细、从实查处钢铁、粉尘涉爆、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的违法行为,坚决杜绝执法过程“宽、松、软”和人情执法、面子执法现象。凡发现随意降低处罚标准、帮助企业隐瞒违法事实、逃避处罚的人和事,省应急管理厅将发现一起通报曝光一起,必要时通知所在单位进行处理。
(三)创新模式,规范执法。各市(区)、县应急管理局要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全面推行“启动会+现场执法检查+总结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员工全过程在场”、“执法+专家”三位一体执法模式,率先推广应用“互联网+执法”系统开展专项执法,进一步探索安全生产执法的新模式,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效能和监管水平。
(四)严守戒律,廉洁执法。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执法人员要认真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遵守廉政承诺,在专项执法中做到轻车简从、公正执法,坚决杜绝“吃、拿、卡、要”和收送礼金等不正之风,争做党风廉政建设的忠诚卫士。
各市应急管理局请于6月底前将专项执法活动工作联系表(见附件6),7月、8月、9月底前将全省钢铁、粉尘涉爆、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专项执法情况统计表(月报)(见附件4),10月15日前将专项执法工作总结及专项执法总体情况统计表(参照附件4填报)报送至省应急厅执法局,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425166571@QQ.com。
联系人及电话:康铁军 029-61166187
李远卫 029-61166135
附件:1.钢铁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执法重点内容检查表
2.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执法重点内容检查表
3.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执法重点内容检查表
4.全省钢铁、粉尘涉爆、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专项执法情况统计表(月报)
5.列入省应急管理厅执法企业名单
6.专项执法活动工作联系表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0年6月16日